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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company setup - 4歲幼兒吃水果湯圓噎死 廠傢賠償21萬元


 

工商執法人員封存“問題水果湯圓”。

德陽市旌陽區法院調解後,廣東的生產廠傢自願賠償死者父母

孩子回傢剛吃瞭兩顆就出瞭意外,果凍卡在喉管,臉色發紫瞭

德陽市人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顯示,孩子是窒息死亡

醫生從孩子的喉管內取出的異物也是剛吃下的膠狀物質

2月20日,德陽市旌陽區天元鎮歇月村13組,還差兩個月就滿4歲的黃俊(化名),在放學回傢的路上購買瞭類似於果凍的“水果湯圓”。剛吃下兩顆後,意外卡在喉管內不幸窒息死亡(華西都市報曾報道)。經法院調解,食品生產廠傢自願賠付受害人父母21萬元。

放學路上買“湯圓”食後被噎死

昨日,記者聯系上受害兒童黃俊的爺爺黃明凱。他說,2月20日下午4點許,老伴接放學回來的黃俊時,就在村裡的保利超市,花一塊錢買瞭兩盒外觀像果凍的“康迪隆牌水果湯圓”。“孫子回傢剛吃瞭兩顆就出瞭意外,果凍卡在喉管,孩子臉色發紫瞭。”

遺憾的是,當天下午5點許,黃俊因搶救無效停止瞭呼吸。德陽市人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顯示,孩子是窒息死亡。“醫生從孩子的喉管內取出的異物也是剛吃下的膠狀物質。”

事發後,德陽市旌陽區工商局天元工商所將該超市裡剩下的29盒“水果湯圓”全部封存,並送往質檢所檢測。

記者看到,“康迪隆牌水果湯圓”外觀像果凍,裡面是由液體和6顆半圓形膠狀物質組成。盒上標有“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老人兒童須監護食用”的字樣。意外的是,黃俊的奶奶並不識字,沒有看到這個提示。

廠傢商傢均成被告廠傢願賠21萬

隨後,黃俊的父母將保利超市經營者、該食品經銷商以及生產商廣東潮安縣庵埠鎮康迪隆食品廠全部告上法庭。

經調查,保利超市經營者賀茂軍出售的“水果湯圓”是在德陽市區濤濤副食經營部進的貨,而德陽市區濤濤副食經營部又是在雙流縣安樂食品經營部進的

貨,該“水果湯圓”的生產廠傢為康迪隆食品廠。

德陽市旌陽區法院的調解顯示,康迪隆食品廠生產的“水果湯圓”在其產品上標明為果味型液體飲料,其產品裡面含有不可溶的固體物質,該固體物質是黃俊致死的原因,而該產品違法瞭我國關於飲料的強制標準。

據悉,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潮安縣庵埠鎮康迪隆食品廠自願賠償黃俊父母21萬元,將於5月31日前全部付清。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瞭德陽市區部分超市,沒有見到類似果凍的“水果湯圓”銷售。宋國振華西都市報記者羅思章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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